2007年10月30日
曾經是親切的 某張先生:
我不是置你於不理,只不過你實在太過幼稚﹑執著。
迷戀於夢想而不顧現實,只會落得慘敗的下場。更甚者,我真的擔心你真的會落得客死異鄉的結局。
對於一個口言為夢想而節檢而身行奢侈消費的你來說,我已經徹底失望了。
本來我打算身體力行與你一起實踐這個夢想(本來我想用理想一字的),可是現在不能了。有很多時候你想的絕對跟你要面對的相反,工作不是說找就找到,錢不是說賺就賺到。到了那個國家,甚至連普通生活也不是說要過就過到。
面對現實吧,憑什麼說要用兼職賺夠廿萬,還看看你消費的態度和數量。說不要家人的支持,還好,頂多就是家庭狀況不佳。說厭倦了香港,還好,香港的確是一個令人煩厭的地方。
我不是沒有勸過,為了夢想犧牲少許換來夢理和理想的達成,是值得的。你就說現實不容許你犧牲。又不是沒有說過,臨時作決定是沒有可能的事,你偏要不顧其他因素而只為傳媒渲染的絢麗幻象而作什麼不知所謂的堅持。
當我聽到你還不肯為偉大的夢想而放棄所謂的娛樂,仍要說那是你的生存意義﹑仍要堅持那個不可能的三年計劃的時候,我就知道現在的決定是正確的了。我對你的支援實在太多,恐怕我會助你走向這條路。
曾幾何時與你是好友,希望保留那美好的回憶。今日的狠心,是為了你的未來著想。
友人韓錦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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